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5月17日下午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天津市北辰區大張莊鎮風雅苑6號樓,東麗區金鐘街格呈冷庫、南孫莊老村台、楊北路楊北旅店、軍糧城街辰瑞冷庫。
自2022年5月17日下午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天津市北辰區小淀鎮劉安莊村、小淀村,大張莊鎮風雅苑社區,東麗區金鐘街格呈冷庫周邊區域(金鐘路以北沿楊北公路2公里兩側商戶)。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