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公布兩宗拾遺不報案件。第一宗為事主從網上購入電話殼後因一直未有取件消息,向郵局查後發現在3月時已被提貨取走,於是報警求助,當局及後拘捕一名本地女子。另一宗則為一名男外僱把一張澳門通卡拾遺不報。兩宗案件涉及金額約1,000元,警方將二人控以拾遺不報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第一宗嫌犯姓黃,女性,55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案情指,女事主於今年2月網購一個價值約400澳門元的電話殼,因一直都未有收到取貨通知,因此近日前往郵局查詢,郵局表示電話殼3月下旬已被提貨,女事主因此懷疑有人將電話殼據為己有,並報警求助。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嫌犯身份,並將其於本月14日傳召嫌犯到警處調查,她供稱早前於黑沙環菜園路住所信箱發現一張取貨通知書,故前往郵局取貨並將其據為己有。
另一宗案件,嫌犯姓郭,男性,32歲,為一名從事餐飲業的外僱。案情指,女事主今年4月中旬遺失一張澳門通卡,至澳門通公司報失時發現相關澳門通卡已被他人實名化,懷疑有人拾遺不報;事主指當時卡裡有有600多澳門元。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嫌犯身份,並同於本月14日將其傳召至警處調查,他承認犯案,但指在為拾得的澳門通卡定身份後擔心被人揭發,所以已將涉案澳門通卡遺棄,並一直未使用該卡。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