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宇滔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政府在整體上考慮到現時經濟環境以及賭收大跌雙重衝擊下,作出適切調整。(資料圖片)
根據新法案的建議,現時衛星賭場經營可按現行方式三年不變,但三年過渡期後須按新《博彩法》經營,以後管理公司只能收取管理費。(資料圖片)
政府提交立法會小組審議的新《博彩法》最新修訂文本中有重大修改,取消衛星場須設於承批公司物業內的規定,即衛星場在三年過渡期後,不需在承批公司物業內經營。議員林宇滔受訪時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政府在整體上考慮到現時經濟環境以及賭收大跌雙重衝擊下,作出適切調整,而上述調整可矯正衛星賭場過去歷史問題同時,可使大部分衛星賭場可繼續經營,以及保障居民就業,以至對周邊產業的影響減到最低。
根據新法案的建議,現時衛星賭場經營可按現行方式三年不變,但三年過渡期後須按新《博彩法》經營,以後管理公司只能收取管理費。林宇滔則表示,按照現時的建議則是三年後衛星賭場可繼續經營,但以管理公司形式經營,而未來政府會針對管理公司等作出規範,林宇滔又相信新《博彩法》出台後,未必會有新衛星賭場。
新文本建議基於公共利益,尤其為拓展海外市場,行政長官可豁免承批公司向文教及社保等領域全部或部分撥款。林宇滔認同政府設有鼓勵措施推動博企吸引外地客源,但對於豁免社保、文教等領域的撥款的方向表示不認同,且條文上亦沒有明確標準、計算方式等,他建議政府可詳細列明當中標準。(編輯:鍾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