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執業考試可推進青年向外發展

有律師籲年輕律師多嘗試不同機會
11/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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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籲年輕律師多嘗試不同機會
有律師籲年輕律師多嘗試不同機會

律師何金明呼籲年輕一輩的律師可多嘗試不同機會。(資料圖片)

獲認許後五年以上的執業經歷的本澳律師可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資料圖片)

根據內地司法部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下(6)月11日舉行,考場設於香港、深圳及珠海。律師何金明受訪時認為該計劃屬於先行先試階段,可吸引本澳律師在內地執業,而通過培訓、考核等程序後,本澳律師可在大灣區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他相信未來會視乎實際成效、雙方磨合程度等綜合考量方可進一步開放至刑事等法律事務。他又呼籲年輕一輩的律師可多嘗試不同機會。

獲認許後五年以上的執業經歷的本澳律師可報考,而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港澳律師,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城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何金明又指,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後,需在內地培訓半年,再通過評核後方可在內地執業,而執業範圍僅限於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何金明表示,過去他長期專注本澳市場,笑言:「培訓三日我都走唔開。」至於第一屆執業考試後,為期半年的培訓期仍在進行當中,成效現階段未能完全體現出來。

談及現時本澳律師在內地執業情況,何金明稱,每一年大灣區亦有不少的應屆律師畢業生投身社會,因此他又認為本澳畢業生熟讀本澳法律,在本澳「打好過底」的同時可嘗試不同機會。何金明寄語年輕律師稱:「先攞咗個資格」,指出機會隨時出現,理應把握每一次闖入大灣區的機會。

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港澳律師,可在大灣區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至於未來法律事務可否開放至刑事等方面,何金明認為上述大灣區執業資格考試屬於「先行先試」階段,相信未來需要視乎實際成效、雙方磨合程度等綜合考量方可進一步開放。 (編輯:鍾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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