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內港共有七個從事貨運業務的碼頭,其中只有五號A碼頭屬批租地,可從事「貨櫃」業務。(資料圖片)
政府即將開展內港南雨水泵站及相關下水道工程,相關工程將對內港一帶造成交通壓力,為減少內港碼頭對周邊居民日常生活作息的影響,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廳長唐玉萍表示,在內港持有臨時佔用准照的碼頭須在下(6)月30日前,調整其業務類型或貨物處理方式。
現在內港共有七個從事貨運業務的碼頭,其中只有五號A碼頭屬批租地,可從事「貨櫃」業務,其他碼頭只持有臨時佔用准照,根據規定,有關碼頭只可從事「非貨櫃方式之一般貨運」業務。但目前部分持有臨時佔用准照的碼頭,包括五號、七號和七號A都從事「貨櫃」業務,不符合臨時佔用准照的規定。
澳港貨櫃碼頭聯合有限公司營運負責人余先生表示,公司自1984年開始從事貨櫃運輸業務,但因為一直根據規定營運,所以內港碼頭的相關調整對公司並沒有太大影響。他又表示,若未來貨物量有所增加,才會考慮進行調整運輸方式,但目前而言,碼頭的貨運量尚未達「爆滿」程度,所以公司仍可沿用過去幾十年的操作方法。
余先生稱,本澳沒有轉口貿易的功能,貨物量一向不會太多,而且本澳物流運輸方式多樣,可通過內港、九澳、港珠澳大橋等不同方式運輸,所以認為政府有經過考量。他又稱,公司開業以來一直根據規定經營,所以認為政府此次為整治內港交通而作出的安排沒有太大問題。(編輯:楊瑞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