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隔離人士因無法生活自理須家長或親友照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5)日公布進一步相關支援措施的具體安排。中心強調,照顧者會被清晰告知感染風險,而且照顧者須與被照顧者進行多次的核酸檢測,若相關人士拒絕配合,當局需評估風險考量是否允許。【本報記者劉凱輝報道】
具特殊照顧需要之人士接受醫觀,當局會首先考慮由親友提供照顧。圖為今年1月一名保育員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多名幼童需在家長陪同下接受醫觀。(資料圖片)
梁亦好強調,照顧者會被清晰告知感染風險。(劉凱輝攝)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表示,基於對親友的信任,以及親友較熟悉具特殊照顧需要之人士,故此應首先考慮由親友提供照顧。她舉例稱,以往若有幼童感染新冠,若患者家長同意,都會安排家長與幼童同房,但幼童會有年齡限制,且前提是必需向家長說明感染風險,同時須為患者家長進行多次的核酸檢測,若拒絕配合當局會考慮不允許同房。對於特殊照顧者由家長陪同的標準也會一樣。
梁亦好指出,若被照顧者染疫,衛生當局將按病情收治於合適的隔離設施,提供醫療服務。如果其照顧者也染疫,會收治於同一隔離設施;如照顧者未有染疫,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如已接種疫苗、明確知悉風險及接受了感染控制培訓等,將盡量安排其於隔離設施照顧感染者。
若被照顧者成為密切接觸者,照顧者也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安排在同一隔離設施醫學觀察;當局也可安排專業人員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照護。而在所有照顧者均染疫或被隔離的情況下,被照顧者列為密切接觸者,若病床充足,將盡量安排在有醫護人員駐守的隔離設施醫學觀察;若被照顧者不屬密切接觸者,當局與社會服務機構研究方案,為有需要的被照顧者提供暫宿或暫托服務。
梁亦好又強調,當照顧者年齡較大或患有慢性病、未完成接種疫苗等人士,感染後出現併發症風險特別高,當局亦有需要清楚告知被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