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設需特殊照顧者倘染疫安排

家長可申請陪同
05/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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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設需特殊照顧者倘染疫安排。(劉凱輝攝)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家庭如有具特殊照顧需要之人士,在新冠疫情下,應變協調中心建議所有家庭成員盡快完成三劑疫苗接種,以減少出現重症或死亡風險;另外,基於對親友的信任,以及親友較熟悉具特殊照顧需要之人士,故此應首先考慮由親友提供照顧,這最為適合,因此建議可事先協商,在有需要時由親友代為照顧。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表示,以往若有幼童感染新冠,若患者家長同意,都會安排家長與幼童同房,但幼童會有年齡限制,且前提是必需向家長說明感染風險,同時須為患者家長進行多次的核酸檢測,若拒絕配合當局會考慮不允許同房。對於特殊照顧者由家長陪同的標準也會一樣。

梁亦好指出,若被照顧者染疫,衛生當局將按病情收治於合適的隔離設施,提供醫療服務。如果他的照顧者也染疫,會收治於同一隔離設施;如照顧者未有染疫,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如已接種疫苗、明確知悉風險及接受了感染控制培訓等,將盡量安排其於隔離設施照顧感染者。

若被照顧者成為密切接觸者,照顧者也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安排在同一隔離設施醫學觀察;當局也可安排專業人員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照護。而在所有照顧者均染疫或被隔離的情況下,被照顧者列為密切接觸者,若病床充足,將盡量安排在有醫護人員駐守的隔離設施醫學觀察;若被照顧者不屬密切接觸者,當局與社會服務機構研究方案,為有需要的被照顧者提供暫宿或暫托服務。 (編輯:梁佩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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