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香港男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其佔五成股權工程公司近780萬元公款,工程公司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目標,涉案男子近日經由港珠澳大橋入境被拘捕,其承認挪用公款,但辯稱得到公司同意。
被捕香港男子姓陳,43歲,報稱為工程公司股東;涉嫌觸犯「巨額信任之濫用」罪,昨(28)日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昨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顯示,事主為一名本澳男子,新口岸一工程公司持牌人,去年11月向檢察院作出檢舉,指公司被另一名股東陳某懷疑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近780萬元公款,檢察院其後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
司警調查發現,事主於2018年因工作關係認識李某,陳某於2019年期間向事主稱有意離開其任職的工程公司,與事主合股開新公司,並「拍心口」可帶來過億工程。事主相信之下,經雙方協議,陳某以帶來工程為條件入股,並佔公司一半股權。陳某入股後,先後為工程公司帶來逾1.5億澳門元大型酒店工程,當中大部分以路氹區大型酒店工程為主,有關工程亦於2020年3月完成。
惟「蜜月期」過後,事主核數時開始發現「唔對路」,陳某曾以公司授權形式,自己簽發兩張合共390萬元及一張186萬元的支票,並轉賬至其個人戶口;此外,另一間工程公司轉款600多萬時,陳某亦動用了其中203萬,以作償還其對舊公司的私人債務。
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本月25日陳某由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入境來澳時,即場被警方拘捕。他承認曾動用有關公款還債,但表示是得到事主的同意。司警認為有跡象顯示嫌犯涉嫌觸犯「巨額信任之濫用」罪,案件現時已移送法辦。
被捕工程公司股東香港男子涉嫌觸犯「巨額信任之濫用」罪昨日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