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男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其佔五成股權的新口岸某工程公司近780萬元公款。涉事工程公司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目標,近日將經由港珠澳大橋入境的涉案男子拘捕,其承認挪用有關公款,但稱得到公司同意。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被捕的香港男子姓陳,43歲,新口岸某工程公司股東之一;涉嫌觸犯「巨額信任之濫用」罪今(28)日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顯示,一名本澳男居民(新口岸某工程公司持牌人)去年11月向檢察院作出檢舉,指公司被另一名股東即涉案李某懷疑利用職務之便,侵吞近780萬元的公款,檢察院其後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司警調查發現,事主於2018年因工作關係認識陳某,陳某於2019年期間向事主稱有意離開其任職的工程公司,與事主合股開新公司,並「拍心口」可帶來過億工程。事主相信之下,用自己名義及全資在新口岸區開設新工程公司,並讓陳某獲得五成股權。
新公司於2019年成立後,陳某起初亦不負所托,承接了一億5,000多萬的多項工程,當中大部份以路氹區某大型酒店工程為主,有關工程亦於2020年3月完成。惟「蜜月期」過後,事主核數時開始發現「唔對路」,陳某曾以公司授權形式,自己簽發兩張合共399萬元及一張186萬元的支票,並轉賬至其個人戶口;此外,另一間工程公司轉款600多萬時,女某亦動用了其中的203萬,以作償還其對舊公司的私人債務。
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本月25日陳某由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入境來澳時,即場被警方拘捕。他承認曾動用有關公款還債,但表示是得到事主的同意。司警認為有跡象顯示嫌犯涉嫌侵佔公款,案件現時已移送法辦。(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