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報道,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被裁定受賄罪成立,判囚五年。昂山此前已因其他控罪被判刑,總刑期增加至11年。
案件在首都內比都一間法院進行閉門聆訊,法院認定昂山收取前仰光地區首席部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提供60萬美元及11.4公斤黃金,換取昂山的支持。
軍方自去年2月發動政變奪權後,76歲的昂山素姬一直被關押。軍方對她提出連串指控,包括違反官方機密法、貪污、選舉欺詐等,她早前已被裁定非法進口對講機和違反防疫規定等罪名成立,判監六年,如果所有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監超過150年。昂山素姬否認所有控罪,並指審訊不公,軍政府強調,昂山素姬所涉案件在獨立司法程序下進行。(編輯:李世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