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調整入境防疫規定

合資格菲籍家傭入境豁免開放申請
26/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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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菲籍家傭入境豁免開放申請
合資格菲籍家傭入境豁免開放申請

昨日上午10時起,僱主或僱主之代理人可為合格菲籍外傭作出入境限制豁免申請。(資料圖片)

僱主申請目的需為照顧老人、幼兒及患病人士等。(資料圖片)

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25)日表示,根據新頒布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昨日早上10時起,合資格菲律賓籍家務工作準外僱或外僱,可由僱主或僱主之代理人作出入境限制豁免申請。

根據該批示第三條規定,衛生局昨日早上10時起開放合資格家務工作準外僱或外僱可由僱主或僱主代理人作出入境限制豁免申請。開放申請的對象是:菲律賓籍家務工作準外僱或外僱(即已取得家務工作為目的入境憑證,或已有有效的家務工作外地僱員身份證),僱主申請目的為照顧老人、幼兒及患病人士,而準外僱或外僱及受照顧者及其同住人亦已符合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要求。申請可由僱主或代理人作出。申請條件和方法詳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抗疫專頁中的防疫指引。

下一步開放豁免對象包括外籍研究員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根據有關國家或地區疫情風險,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澳門居民,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可繼續按現行規定向衛生當局申請豁免入境限制。

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澳門居民,14天內曾到過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除屬上述所指範圍內的菲律賓籍外僱人士,下一步開放申請豁免入境限制的對象包括:本地缺乏的外國籍教學或研究人員、教育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將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與勞工事務局協調安排後開放申請。

特首批示維持非本地居民入境限制維持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登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維持現時除中國內地、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居民以外的非本地居民入境的限制。至於中國內地、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居民,如果在入境前14天未曾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且符合衛生當局訂定的條件則可以入境。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特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遵守上述的有關措施。

另外,新頒布的批示規定,衛生當局尚可因應澳門特區居民或實體的需要,在評估有關國家或地區疫情風險及訂定應遵守入境條件的前提下,例外容許某些特定的人士提出申請及豁免其遵守上述的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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