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澳生陳皓揚殺貓案

被判刑十個月得易科罰金
13/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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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十個月得易科罰金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前台灣大學澳門學生陳皓揚,因接連虐殺兩貓「大橘子」與「斑斑」,被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動保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各判他六個月徒刑,合併十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60萬元(約澳門幣15萬元),併科35萬元(約澳門幣88,000元),若繳不出罰金也可以改服勞役,免去牢獄之災,全案可以上訴。

現年24歲的陳皓揚四年前赴台就讀台灣大學化工系,去年12月底在台北市溫州街徒手勒斃街貓「大橘子」,被人當場目擊;今年8月再度虐殺台北市某餐廳的店貓「斑斑」,兩度遭檢方起訴,而台灣大學則在「斑斑」案後將他退學。

前台大澳門學生陳皓揚去年底因接連虐殺兩貓,被台北地檢署按違反《動保法》等罪起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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