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侵犯兒童被判刑一名補習社「狼師」,近日再被揭發涉嫌姦淫一名未成年男學生被司警拘捕。(劉凱輝攝)
被捕「狼師」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涉嫌觸犯「姦淫未成年人」及「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劉凱輝攝)
一名在補習社任職教師中年男子,曾因侵犯14歲以下兒童被判刑,最近故態復萌,涉嫌在公廁姦淫一名未成年男學生,隨後更兩次趁男童住所無人,到男童住所進行性侵,更用手提電話拍下性侵過程影片。司警接獲學校通報及調查後,拘捕涉案狼師,以「姦淫未成年人」及「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等罪名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本報記者劉凱輝報道】
被捕男子姓梁,41歲,北區某補習社導師,本澳居民。案中男童為一名現時17歲中學生,案發時未成年,以及並非嫌犯任職補習社學生。司警表示,今年2月11日透過關注少年組接獲中區某學校報案,一名男學生報稱於2020年暑假期間遭人性侵,當年僅15歲。
司警經了解,男童報稱於2020年暑假期間,在社交平台認識嫌犯梁某,當時亦向梁某表示自己只有15歲;同年7月至8月期間,梁某相約男童到某商場會面,期間被帶到商場廁所,在廁格內脫去男童衣服進行性侵,更用手機拍下過程。男童又稱,隨後梁某再兩次趁其住所無人,到其住所進行性侵。至去年(2021年)2月,事主梁某曾要求男童進行視訊裸聊後,男童感覺對方厭煩,將對方拉黑後,刪去對方賬號後從此斷絕來往。直至今年2月,事主與學校社工傾訴時,道出被性侵不幸經歷。
學校知悉事件後,有感事態嚴重,透過關注少年組通報警方。司警調查後,本月21日採取行動,在北區截獲涉案梁某,其對姦淫未成年人一事直認不諱;司警同時發現梁某曾於2017年因侵犯14歲以下兒童,被判監九個月及緩刑兩年。
司警透露,事主就讀於中區某學校,嫌犯梁某任職的補習社位於北區,事主並非其補習社學生。司警將嫌犯移送法辦,同時通報教青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