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全澳兼職人士切身利益的《非全職工作制度》,其立法工作不知不覺間已被擱置五年之久。(張庚睿攝)
議員李靜儀認為,當局在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時不能以降低《勞動法》標準為代價。(張庚睿攝)
2017年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非全職工作制度》,因勞資雙方一直存有分歧而毫無進展,直至前(21)日立法會大會上有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提起,公眾方才醒覺《非全職工作制度》已石沉大海般被擱置五年之久。議員李靜儀昨(21)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當局不能以降低了《勞動法》標準、削弱僱員原有勞動權益的角度去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政府應該交出一個合理的方案去填補法律漏洞。
李靜儀指出,政府的修法方向並沒有平等地對待非全職工作者,當局不能以降低了《勞動法》標準、削弱僱員原有勞動權益的角度去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這是重要的切入點。除了非全職工作者缺乏保障的問題,李靜儀又指,近日亦收到求助個案,有僱員被僱主刻意拖欠薪金數年,僱員一追再追也只能收到債權墊支的款項。她認為,政府應該交出一個合理的方案,修補原有《勞工法》的法律漏洞,再去解決《非全職工作制度》的問題。例如按勞資關係的長短,去制定保障工時較短僱員的條款,如年假制度、解僱賠償、強制性假日及適用合理缺勤制度。
而現時政府主要以「穩就業」為主要施政方針,致力提升市民的就業率,議員林倫偉認為,立法工作進度不樂觀,政府暫時無法分神去兼顧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的修法工作。
勞資雙方一直存有分歧
現行的《勞工法》沿用至今,適用範圍是指所有僱員,但並沒有清?界定「非全職工作」的定義。政府於2017年就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展開了公眾諮詢,當時反對票佔56%。勞資雙方對於《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均持反對意見。勞方代表認為,現行的《勞工法》已對大部分工時短的僱員設有保障機制,而《非全職工作制度》更是降低法律的標準,並認為法案以單一工作時數界定為非全職工作是不合理的做法。資方則認為,對於非全職僱員工時計算方式過於限制,沒有考慮不想從事全職僱員的工作選擇意願,認為法案文本欠缺實際操作性。由於勞資雙方一直存有分歧,之後有關的修法工作便如石沉大海毫無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