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今(2022)年1月份透過區域警務聯絡機制,得悉一名因實施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相當巨額詐騙等罪而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處合共18年實際徒刑的本澳男子正身處内地,而有關庭審判決的上訴已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該男子姓吳,為49歲澳門居民。
為執行法官批出的拘留命令狀,司警立即要求内地警方協助尋找及移交被判刑的本澳男子。該男子近月在内地不同城市均有活動軌跡,在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相關工作依法開展。
於昨(20)日早上,珠海市公安局通知司警局,該名本澳男子已在珠海落網,當晚司警人員在拱北與關閘口岸的入境通道,與内地警方進行交接程序,接收該本澳男子。隨後,司警局人員按照法官命令,將其拘留並押往澳門懲教管理局服刑。(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