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0)日舉行全體會議,多位議員關注《非全職勞動關係法》立法工作中。現時《勞動關係法》明確指出「非全職工作」由特別法律規範,但有關特別法例自2008年制定《勞動關係法》至今仍未出台。議員黃顯輝表示,《非全職勞動關係法》相關立法工作不應停滯不前,並應盡快納入明年政府的立法規劃工作中。
據悉,政府於2017年9月已就「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展開了公眾諮詢,而相關諮詢總結報告也已經於2018年5月上載在政府相關部門網站。對於推動《非全職勞動關係法》的立法問題,勞工局曾表示,2018年公布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後,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曾就此展開過多次討論,並對草案提交了若干份意見書,但雙方代表在立場上一直存有分歧,有關立法進度亦被擱置。
由於「非全職工作」方面的法律真空,本澳兼職員工是否有權獲給予有薪年假的問題一直存在爭議。黃顯輝指出,初級法院曾在某一勞動輕微違反訴訟程序中一案裁定,有關僱主由於未向有關兼職僱員支付年假補償,從而觸犯了有關輕微違反的規定。但後來中級法院基於《勞動關係法》第48條第一款,裁定兼職員工無權或給予有薪年假,並廢止了初級法院的相關一審判決。因此黃顯輝認為,除「年假權」外,「非全職工作關係」中的僱員和僱主各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目前仍存有法律漏洞。
黃顯輝又指,「非全職工作」崗位依然存在於勞動市場當中,反映出勞動市場對於非全職工作僱員有所需求。為此雖《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未列入2022年財政年度政府法律提案項目中,但相關立法工作應加快制定,並納入明年的政府立法規劃當中,從而依法全面保障非全職工作關係的勞資雙方權益。 (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