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15)日零時起,珠海放寬部分防疫措施,進入住宅社區、超市、搭巴士等調整為持72小時核檢證明。(資料圖片)
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今(14)日中午通告,從明(15)日零時起,所有人員(中小學生及兒童除外)進入住宅社區、室內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調整為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採樣證明。行程碼帶星號者和健康碼紅碼、黃碼人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進入室內公共場所。
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珠人員管控政策不變,中風險地區來(返) 珠人員,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及參照管理縣(市、區)來(返)珠人員,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實施14天居家隔離。繼續對近14天內有廣州白雲區和海珠區旅居史的來(返)珠人員,實施七天居家隔離(不能外出)+七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管控措施自離開廣州白雲區、海珠區之日算起,第1、3、5、14天開展核酸檢測。繼續對近14天內有廣州其他區和佛山全域旅居史的來(返)珠人員,實施3天居家隔離(不能外出)+11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管控措施自離開廣州、佛山之日算起,第1、3、5、14天開展核酸檢測。
較原通告提早一日放寬措施
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前(12)日原本發布通告稱,將4月10日發布的通告,執行時間延長三天,即延長至4月16日24時,期間,所有人員(中小學生及兒童除外)進入住宅小區、室內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採樣證明。但據今(14)日中午通告,明(15)日起已放寬上述措施,比之前的通告提早。 (編輯:黃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