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首兩月接獲51宗投訴

涉逾期交樓及費用爭議個案
11/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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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逾期交樓及費用爭議個案
涉逾期交樓及費用爭議個案

【本報記者鍾佩欣】澳門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頭兩個月接獲51宗主要涉及逾期交樓、費用爭議的個案,而去年(2021年)全年只,接獲九宗主要涉及樓宇單位設備質量的投訴個案。立法會議員林宇滔早前提出書面質詢,本澳至今未有法律規管發展商售賣樓花及一手住宅物業時的銷售手法和行為,在立法前,會否通過其他如制訂行業指引、消委會誠信店等方式,規範樓花及一手樓的銷售,保障消費者權益。

林宇滔書面質詢指出,本澳許多發展商在銷售樓花時,售樓書的內容和示範單位尺寸及設計存在不少誤導,買家在資訊不對稱下,容易做出衝動和不理性的購買決定,質詢當局會否參考內地、香港和周邊地區的經驗,立法規管樓花及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行為。

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回覆林宇滔書面質詢時表示,消委會去年(2021年)接獲九宗主要涉及樓宇單位設備質量的投訴個案,而今年1至2月期間,共接獲51宗主要涉及逾期交樓、費用爭議的個案。至於社會上有關完善規管售賣「樓花」的意見和建議,特區政府都會認真聆聽。

批樓花及一手樓宇銷售「零監管」

林宇滔表示,近年接到不少涉及樓花及一手樓買賣的投訴個案,當中有涉及失實陳述、不良銷售手法、延遲交樓、施工質量、電器及裝修貨不對辦、向小業主不當徵收各種費用等;也有樓盤未轉確定性批給,銀行界未能按揭但發展商要求買家支付「尾數」,買家面臨「撻訂」或被迫向發展商借貸的困境。上述問題叢生,根源是本澳對樓花及一手樓宇的銷售「零監管」所致。

發展商向買家提供資訊等不作規範

事實上,鄰近地區都已就樓花及一手樓宇的銷售作出不少規範,進一步提升一手樓銷售的透明度,以保障買家的權益。反觀本澳,僅在2013年就「樓花」的買賣訂定了《樓花法》,以規範樓花的買賣、轉售、抵押等法律行為;但對於發展商售賣樓花或一手樓時,向買家提供的資訊、成交資料的披露、宣傳資料的真確性及「不利因素」的公示等內容,卻完全不作任何規範,令本澳現時樓花銷售及一手樓銷售出現前述的種種問題。

會透過調停方式處理雙方爭議

消費者委員會回覆表示,法律《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已規定,本澳在建樓宇的預約買賣合同,必須載有作為該法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的事項,包括擬轉讓的獨立單位的名稱、用途、層高、實用面積、間隔、共同部分的分攤面積;樓宇物業管理的實體、主要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擬轉讓的獨立單位的總價等內容。而當消委會會接獲消費者的投訴,會根據法律賦予的職權透過調停方式處理雙方的消費爭議,以及研究其他適切的爭議解決方案。

議員林宇滔促政府立法規管樓花及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行為。(資料圖片)

消委會表示,社會上有關完善規管售賣「樓花」的意見和建議,特區政府都會認真聆聽。(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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