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上周五(8日)獲得一般性審議通過,將在立法會小組會續細則性審議。出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引介法案時表示,當居民在「一戶通」綁定駕駛執照後,倘被交通警查車,只須出示「一戶通」內的駕照即可,紙本駕照可完全放在家,不用帶,倘警方對「一戶通」駕照有懷疑,亦有辦法查到資料。
他續指,車摺、車契等平時少用,只在買賣車輛時才可能用到,因此毋須綁定「一戶通」,部門之間已數據互通,警方透過車牌已可查到相關的登記資料,是「最徹底的電子化」。
他又指,由於有多間保險公司銷售車保,暫時未有統一平台匯總資料,因此「車保」走「中間路線」。當居民購買車輛保險後,在「一戶通」綁定車保二維碼,則警方一掃該二維碼,就可查詢車主有無購買保險及有效期。
倘借車他人,又遇到警方查車,他表示,車主可把相關車保二維碼截圖分享朋友,可達到同樣的效果;亦可延用現時做法,把「車保」紙本可放在車內。但他亦表示,車保未是最徹底、最完美的手段,亦正與政府部門及保險公司商討,期望早日有個中央化處理方式,有一個平台、交通部門一查資料,便知被查人士有否買保險。他稱,當局正與保險業界研究設立中央化車保登記系統,透過一戶通統一購買車保,下階段希望整合汽車所有權資料及車輛技術性資料。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上周五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引介《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張庚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