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嚴打項目虛假宣傳

禁止宣傳地王及樓王
12/10/2016
19054
收藏
分享
禁止宣傳地王及樓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月29日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廣東省房地產廣告活動的通知。通知明確,房地產銷售廣告禁止宣傳地王、樓王,以及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涉嫌虛假宣傳、發布虛假廣告的開發商及房地產仲介,將有機會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及發布者亦有機會承擔法律責任。

廣東地產銷售廣告禁止宣傳地王、樓王,以及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互聯網圖片)

通知還要求,發布房地產廣告應當具有有效的證明文件,預售商品房項目需取得預售證;房地產銷售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得有誤導、欺騙公眾和不符合預售的商品房項目的內容;房地產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據悉,深圳及廣州已率先有所行動,重點查處虛假「日光盤」炒作。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