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靜儀。(資料圖片)
政策研究及區域發展局今年1月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對五階梯房屋的需求作出預測,其中,報告指社屋未來供應量充足,加快經屋興建可提供的經屋數有23,950個,亦基本達到供需差額預測等。議員李靜儀認為,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的說法,今年經屋將不會有開隊申請。她又指,不明白政府為何不能早些開隊,提早收集數據去配合供應量,同時避免戶型錯配。
李靜儀今(5)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早前政府向立法會計劃介紹時稱,因應社屋恆常性申請,因此今年會主力興建包括新城A區內的社屋,以提供足夠供應量,加快上樓速度,明年才會主力興建經屋。政府一直強調需要待經屋供應量穩定才能開放恆常性申請。她則認為,若政府能啟動較緊密的定期申請,相信能更準確根據申請掌握戶型需求。
李靜儀稱,「房屋政策研究」推算出各項房屋的需求數據,但准入條件與租售價格高低等,均會影響居民購買的資格或能力,即使有需要亦未必住得到;因此為回應居民的住屋訴求,有關條件門檻、租金售價等定價不宜過高。不過,去年疫情下政府反而調升經屋申請的每月收入下限規定(例如三人家團最少月收入由以往23,870須增至26,020元),不少有需要的家庭因為疫情下收入稍減而不符申請經屋資格,同時又因有少量資產而無法申請社屋。
她認為相關調整並不合理,「無人估到政府會係大家經歷咗一年幾疫情下,仍然將經屋下限線抬高!」事實上近兩年很多職位都未有加人工,甚至很多人亦面臨失業或減人工,試問要如何追回三千多的差額。而相關修改上下限指標並不涉及修法,冀政府下次開隊時,無論經屋或社屋,在調整有關收入標準時審慎考慮當時的經濟環境,避免把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排除在外。
她又提到,新一期經屋申請已於去年結束,當中可見家團申請仍佔較大比例,且44歲以下的適婚年齡或有家庭發展需要的申請人佔多。基於過往土地資源不足,2011年當局修訂「經屋法」時收緊了申請戶型的選擇,規定個人申請只能申請T1單位。隨著現時土地資源和規劃中的經濟房屋數量有所增加,除了數量上的滿足,為鼓勵家庭發展、家庭照顧的理念,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她建議當局考慮放寬經屋戶型申請的限制,例如容許個人申請亦可選擇T2單位,或基於家庭發展可以換購T2單位。(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