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有大廈住宅單位門外揮春無故曾被燃燒,司警初步列作縱火案處理。(資料圖片)
司警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於今(5)日下午4時45分接獲北區警司處通知,於較早前位於李寶椿街某大廈18樓住宅單位鐵門外的揮春無故曾被燃燒,由於起火原因不尋常,司警派員處理。
司警表示,經查於今日約下午3時40分,上述大廈18樓的煙霧感應器發生嗚響,單位住戶及大廈管理員發現住宅鐵門上的揮春及楊柳枝有被燃燒過的痕跡,但當時並沒有發現任何明火痕跡,期後上述單位的住戶由親友協助下報警求助。
經派員勘查,上述單位鐵閘上的兩張揮春及一束楊柳枝有被燃燒過的痕跡。除此以外,事件中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士受傷或不適需送院。
現時案件初步列作縱火案處理,已交調查科跟進。(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