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烈性犬今起禁養

飼主六個月內需向民署登記
12/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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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六個月內需向民署登記
飼主六個月內需向民署登記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天(11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本澳自今(12)日起禁止飼養西藏獒犬、巴西非拉犬、阿根廷杜告犬、比特鬥牛.及日本土佐犬共五個品種犬隻,禁止範圍涵蓋取得、飼養、繁殖或進口。現已飼養這些犬種的飼主,須在法例生效六個月期限內,向民政總署登記及對犬隻絕育,方可繼續飼養。

禁令範圍同時包括多種動物,包括家禽、奇蹄目、偶蹄目動物(不包括馬)、有毒的爬行及兩棲動物、靈長類動物、松鼠科動物、翼手目動物、具攻擊性且體型巨大的蛇和蜥蜴及鱷目動物等。

西藏獒犬有著巨大的軀體,外貌兇猛,獸性較強,需要飼主嚴格指導。同時活動量大,需要經常帶出去散步或運動。 (互聯網圖片)

隨著城市狗隻數量的增加,狗隻傷人、咬人事件時有發生,飼養安全管理問題也備受關注。澳門政府從今日開始,對西藏獒犬、巴西非拉犬、阿根廷杜告犬、比特鬥牛.及日本土佐犬共五個品種犬隻,禁止飼養、繁殖或者進口等行為。而在禁令公布前已經養育此五類禁犬的飼主,在法例生效的頭六個月內,需要對犬隻絕育,以及到民政總署進行登記方可繼續飼養。

此次法例禁養五類犬均為烈性犬,屬於脾氣比較暴躁,且具攻擊性的犬種,在全國多個城市都被明文規定列入禁養狗隻範圍。烈性犬並不適宜作為寵物或者在城市、社區環境飼養。牠們雖然對主人非常忠誠,但對陌生人則保持高度警覺性甚至有些會有攻擊傾向,飼主需要對此類犬進行嚴格而恰當的的訓練才能得以控制。烈性犬的戰鬥性都很強,例如一隻優秀的杜告犬可以單獨殺死一頭野豬,三隻就可以狩獵美洲獅。而日本土佐犬是日本狗和西方狗的混合犬,亦被稱為戰鬥犬,在丹麥、挪威等地飼養都屬於非法行為。飼養此類狗隻的飼主需要認對待安全問題。

不少國家都對飼養列性犬隻做出規範:愛爾蘭規定攻擊性的狗隻到公共場所須佩戴狗鏈和口罩;英國則明文禁止飼養波爾多犬、猛士吉夫犬( 產於西藏,和獒犬有血緣關係)、美國牛頭犬、日本士佐犬等猛犬;在香港,比特鬥牛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犬這四個品種的格鬥狗,以及其混種狗受到特別管制,一律不得被輸入香港,也被禁止在港繁殖。

比特鬥牛㹴是作為鬥犬目的培育出來的犬種,對主人態度友善忠誠,對陌生人警戒心強,在社區內應避免飼養。(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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