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天(11日)頒布經修訂的「惡劣天氣下停課規定」,增設「寒冷及酷熱天氣」及「特殊天氣的情況」停課措施,由下月1日起生效。
寒冷及酷熱天氣停課規定情況為:若氣象局在下午5時30分預計翌日將出現最低氣溫達攝氏3度或以下的特別寒冷天氣,或最高氣溫達攝氏38度或以上的特別酷熱天氣時,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班級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動,但中學教育的班級照常進行教育活動。若氣象局預計翌日將出現最低氣溫達攝氏0度或以下的特別寒冷天氣,或最高氣溫達攝氏40度或以上的特別酷熱天氣時,所有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級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動。
除寒冷和酷熱天氣外,當已出現或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預計將出現對學生健康或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特殊天氣的情況」時,教育暨青年局可根據天氣及往返學校的路面實際情況宣布相關教育階段中止全部或部分教育活動。
當因特殊天氣而中止部分教育活動時,學校必須對學生採取適當的安置措施及提供其他教育活動。
如氣象局預計翌日最低氣溫達攝氏3度或以下,幼小及特殊教育的班級中止翌日全日的教育活動。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