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澳男子早前駕駛電單車行經友誼大橋期間,眼利發現橋面上他人遺漏的一個銀包。該名貪心男子以為「執到寶」,據為己有銀包內的所有現金,結果惹上官非,被治安警拘捕及作出起訴。
案中被捕的本澳男子40多歲,涉嫌「拾遺不報」罪被治安警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17日,警方接獲一名本地居民報稱早前在氹仔拉哥斯街附近駕駛其公司車輛外出工作,期間發現遺失自己銀包,於是返回公司翻查監察錄像,發現其在駕車前曾將銀包放置公司車頂上,未有取回銀包便開車離開,懷疑行駛途中銀包不慎跌落,事件中損失約3,800澳門元。
治安警透過「天眼」系發現,案發當日涉案男子駕駛其電單車,當途經在友誼大橋上曾停下彎腰拾起相信屬於事主的銀包。經警方分析後鎖定目標,本月23日在何賢紳士大馬路附近將嫌犯截獲,嫌犯承認因一時貪心作案,並已將銀包內的現金全數花光,之後將該銀包棄置在住所附近的一個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