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執照車保電子化

駕駛員毋須攜帶一系列文件
28/03/2022
16345
收藏
分享
駕駛員毋須攜帶一系列文件

行政會完成討論《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為免除攜帶紙質文件,法案建議如駕駛員透過統一電子平台「一戶通」出示駕駛執照及車保電子文件,則視為已履行法律要求。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上周五(25日)稱,為落實在駕駛車輛方面推行電子化服務的施政方針,特區政府繼去年提交免除車主張貼車輛使用牌照稅標誌的法案並得到通過後,今年再提交《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駕駛員在行車時須攜帶一系列的文件,包括駕駛執照、車輛識別文件(登記摺)、所有權登記憑證(車契),以及民事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車保)。在有需要時,駕駛員須出示上述文件,以便執法人員核查。

為免除攜帶相關紙質文件,法案建議如駕駛員透過統一電子平台「一戶通」出示駕駛執照及車保電子文件,則視為已履行法律要求。此外,由於執法部門已與交通管理部門及汽車登記部門數據互通,執法人員透過終端設備已能查閱車輛登記資料,所以法案亦建議廢止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有關駕駛員必須在行車時攜帶登記摺和車契的規定,並對其他相關規定作出調整。

新青協副秘書長古慶祥表示,法案確切回應了坊間期望駕駛執照和登記摺在內的車輛文件電子化的訴求,更建議電子駕照未來要與現時一戶通內「我的車輛」功能高度結合,配合已推出的繳納行車稅及將會推出的繳納交通違例罰款等功能,實現駕駛者在APP內檢視駕駛狀態及處理繳費程序,減省行政程序。

古慶祥稱,持有駕照的澳門居民眾多,使用駕照的場景亦多樣,在推行電子駕照時,必需有穩定的軟、硬件系統支持,避免因突發的技術故障影響居民的正常使用。他期望政府把握時間完善系統,做好充分的測試,保障居民的使用體驗。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中)介紹《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郭善如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