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橫琴買樓住宅變辦公樓

橫琴成立專班排查全區樓盤
25/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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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陳先生指銷售商宣稱單位為商住兩用,樓底高可改成複式住宅。(受訪業主提供圖片)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工作專班」,防治橫琴商辦樓盤出現的問題。(梁孫旭議員提供圖片)

立法會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梁孫旭與工聯廣東辦事處主任林雅容日前到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專班辦公室主任趙振武。(梁孫旭議員提供圖片)

示範單位有洗手間及廚房,但交樓時陳生卻被告知有關單位是辦公用途。(受訪業主提供圖片)

本澳樓價持續高企不是「新鮮事」,加上近年橫琴深合區發展得熱火朝天,自然吸引不少本澳市民前往橫琴發展及置業。但橫琴樓盤近期相繼出現置業糾紛,有立法會議員收到不少投訴,包括購買住宅但收樓時變成辦公樓不能居住,以及逾期交樓,收樓無期等。為處理澳門居民在橫琴置業所出現的糾紛,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工作專班」(下稱「橫琴專班」),防治橫琴商辦樓盤出現的問題。【本報記者鄧穎莊報道】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最近收到多宗在橫琴置業糾紛投訴,其中一「苦主」陳先生稱,於2017年在橫琴口岸附近一樓盤購買一單位,由於本澳樓價長期居高臨下,年輕一代實不能負擔,當時被樓盤廣告吸引,亦親身視察過示範單位,當時銷售商稱單位為商住兩用,樓底高可間成複式住宅,不料落入銷售商「語術圈套」,被遊說下先支付全款235萬元人民幣再簽約,簽約時才發現合同上指明單位為辦公用途,發展商承諾2019年交樓,但時至今日仍未有收樓通知。

另一「苦主」亦姓陳,他的情況大同小異,於2018年從廣告得知橫琴大橋附近一樓盤發售,前往向銷售商了解情況,示範單位屬有夾層、有洗手間及廚房的商住兩用樓,考慮後決定按揭澳門的自住樓以412萬元人民幣成交。同樣被告知需要先付款再簽約,簽約後才發現合同藏有多項「魔鬼細節」,詢問時卻被銷售商敷衍了事,不作解釋。直至2021年收樓期限到,發展商以因疫情緣故要求延遲交樓,並「恐嚇」不簽延遲收樓的協議書就不能按時收樓。

兩位陳先生異口同聲表示,曾向橫琴、珠海、香洲及本澳多個相關部門投訴,但都無濟於事,實在是投訴無門。

議員梁孫旭稱,單在春節期間就已收到五個不同的橫琴樓盤項目置業糾紛個案求助,糾紛情節與上述「苦主」大致相同,大部分都是在樓盤銷售期間,銷售商以廣告宣稱出售的單位可居住,有夾層、有裝修、有洗手間及廚房等配套,但在交樓時卻告知有關單位是辦公用途,收樓後發現與合約上的承諾不符,「貨不對辦」,但在追究責任時發展商則用銷售合同及裝修合同當中的「魔鬼細節」規避責任,令「苦主」十分無奈。

「橫琴專班」排查全區79個樓盤

為處理澳門居民在橫琴置業所出現的置業糾紛,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工作專班」,防治橫琴商辦樓盤出現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梁孫旭與工聯廣東辦事處主任林雅容,日前到橫琴與「橫琴專班」辦公室主任趙振武會見,雙方就如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解決置業糾紛進行交流。

「橫琴專班」辦公室主任趙振武表示,「橫琴專班」正對全區共79個樓盤(包括已建成的40個和未來批出的39個)啟動排查工作,對當中35個樓盤(屬樓層高四米以上項目)已經開展了全面排查,並已初步掌握整體情況。還會聘請法律專業顧問團隊進駐專班協助工作,負責梳理整個樓盤存在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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