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橫琴的商住兩用樓好像處處都暗藏危機,消費者一不留神就「踩到地雷」?專注大灣區地產發展的「Winson講樓」創辦人Winson指出,橫琴商住樓糾紛主要分為兩大類,第一種是有買家購買住宅,但收樓時發現為辦公用途。他稱,需注意同一幢商住樓內,不同樓層可能有不同產權性質,部分中介在招攬客戶時可能有誤導成分,雖則是同一幢樓,但有部分樓層是「住宅」,部分是「辦公用途」,故要確定單位所在樓層是住宅還是辦公樓。
另一種延遲交樓原因,是銷售商在介紹樓盤時把單位包裝成「買一層送一層」,實則是發展商本來「入則」是平層,為吸引買家,加高樓底至四米以上並裝修成複式單位,但申請「入伙紙」時與「入則」是平層不符,不獲發「入伙紙」,需「砍掉重煉」回復平層,導致無法依期交樓。
查閱「五證」了解合同細則
Winson表示,在內地置業,買家在參觀示範單位時需要注意幾點,不要在銷售商的「語術」下輕易落疊,並要求他們出示「五證」證號(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買前需問清楚所有疑點,例如土地產權、預售證上土地性質,清楚了解單位的用途是辦公抑或居住。「草簽」、「網簽」前都需要仔細閱讀合約的細則,並查詢不理解的地方,以免落入「灰色地帶」,若是出現問題就保障不了自己。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製作內地購房指南,提醒澳門市民須注意內地房地產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澳門消委會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