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等政府代表出席會議。(郭善如攝)
委員會關注民事責任保險的費用及範圍,政府代表亦回應表示,會與保險業界商討和了解有關事宜。(郭善如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22)日續議《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出席會議。一常會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總結時表示,為明確保養和檢驗實體的責任及獨立性,政府實行「保檢分家」。而設備年檢費用大概約3,000元(澳門幣,下同),由大廈業主分攤費用,相信不會對市民造成負擔。
李靜儀表示,為明確保養和檢驗實體的責任及獨立性,政府會將保養和檢驗實體分開管理,實行「保檢分家」,分別負責對升降設備作定期保養和對設備質量定期檢驗。强調檢驗實體的職責是檢驗、調查升降設備,不得從事保養實體的業務。
而關於實施「保檢分家」會否衍生新的費用,李靜儀引述政府指,經過調查,市面普遍年檢費用大概約3,000元,由大廈業主分攤費用,相信負擔不大。另外法案第十條,規定保養和檢驗實體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委員會關注民事責任保險的費用及範圍,政府代表亦回應表示,會與保險業界商討和了解有關事宜。
關於人力資源分配問題,李靜儀指,委員會亦關注市場上有相關專業執照的工程師數量是否足夠。政府回應表示,工務局目前人手確實不足,但強調會盡量做好協調工作。而法案規定,未來主要以年檢方式對升降設備進行檢測,並由檢測實體定期向政府匯報工作數據。 (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