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治安警今年初接報三名內地男子涉嫌利用本地居民掛名開設工程公司再聘用自己,以外僱身分留澳及成為公司實際負責人。警方發現案件除涉及假聘用,亦有人藉此規避他們在工程公司的法律責任。案件同時涉及兩間工程公司,先後由三名本地居民持牌。治安警調查後近日將六名涉案男子全數拘捕歸案。
被捕三名涉案內地男子均姓周,年齡介乎40至45歲,為親兄弟及堂兄弟關係;至於三名負責掛名開設工程公司的本澳男子分別姓鍾、50多歲,姓廖、40多歲以及姓王、30多歲。治安警以「為獲得許可而虛偽作出或主張某種法律行為」罪將六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表示,今年初接報,懷疑本澳兩間工程公司涉嫌虛假聘用。警方經調查發現,鍾、王兩名本地男子由於認識其中一名周姓嫌犯,2020年下旬在對方遊說下兩人各自收取5,000澳門元月薪,擔任兩間工程公司的掛名持牌人,但兩間公司實際上由三名周姓嫌犯操控。其後當工程公司達到可申請外僱配額規模後,三名周姓嫌犯用外僱配額申請他們來澳工作。三名周姓嫌犯掌管公司的實際營運,而鍾、王兩名本地男子只需負責簽署日常文件。
借本地人掛名規避法律責任
直至去年下半年,鍾某因擔心工程公司發生工業意外而需負上法律責任,因此拒絕繼續擔任掛名負責人。周姓嫌犯兄弟於是再找來公司另一員工即涉案廖某,除將其日薪由900元提升至1,000元外,還額外每月向他支付8,000元作為掛名負責人報酬。治安警調查及收集足夠證據後,近日先後將上述六人拘捕歸案,案件已移交檢察院法辦。
治安警以「為獲得許可而虛偽作出或主張某種法律行為」罪將六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治安警發言人(右)表示,案件除涉及假聘用,亦有人藉此規避他們在工程公司的法律責任。(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