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凱輝】治安警近兩個月內接獲六次市民舉報,於盧九公園附近發現捕獸器,其中兩次夾著雀鳥。治安警經調查,在附近大廈帶走涉案的60多歲的士司機,他承認犯罪。警方同時在嫌疑人的住所內發現12個金屬捕獸器,住所的大廈天台亦發現懷疑雀鳥血跡,以及裝有雀鳥羽毛的白色膠桶。治安警經調查後發現,案中有強烈跡象顯示疑犯涉嫌觸犯《動保法》的「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現已移送法辦。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吳,63歲,報稱的士司機。警方指,暫未有跡象顯示吳某將捕獲的雀鳥烹調食用,現時已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將其移送檢察院,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案情指,治安警最近兩個月開始先後接獲五宗市民在盧廉若公園發現捕獸器的舉報,其中有兩宗現場更發現受傷的雀鳥。警方在調查上述五案時,最初懷疑有人在公園內放置捕獸器,其後發現捕獸器是被放置於附近大廈唐樓天台,雀鳥被夾傷後連同捕獸夾一同墜下公園。
本月13日下午4時,警方再接獲多一宗同類報案,立即派員到場調查,最終在附近大廈帶走涉案吳某。經對其居住的唐樓頂層及天台進行搜查,再檢獲多12個捕獸夾,以及一個沾有雀鳥血液和羽毛的白色膠桶,同時亦在大廈天台發現大量懷疑鳥類血液和羽毛。
遭天台捕獸器夾傷 雀鳥全數遇害
吳某受查時供稱因受鼠患困擾,去年花費數百元網購了40個捕獸器,並以食物殘渣等作誘餌,放置在天台捕捉老鼠。直至數月前因發現其盆栽被雀鳥破壞而改為捕鳥,曾數次以膠袋包裹將雀鳥屍體棄置在附近大型垃圾桶內。他又表示,會將捕捉到的老鼠和野鴿等雀鳥連同捕獸器,一同裝載在膠袋內及棄置到附近大型垃圾桶,但已忘記受害的動物數量。警方指,暫時未有跡象顯示吳某將捕獲的雀鳥烹調食用,但以捕獸器捉老鼠的供詞存疑,同時案中有強烈跡象其涉嫌觸犯《動保法》的「殘酷對待動物」罪。
警方依觸犯《動保法》「殘酷對待動物」罪將63歲的的士司機移送檢察院。(治安警提供圖片)
警方在涉案的士司機的住所內發現12個金屬捕獸器。(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