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澳門博彩業未來發展方向的新《博彩法》草案有望在在6月26日前上立法會大會審議及表決通過。(資料圖片)
立法會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向傳媒交代會議詳情。(陳嘉俊攝)
政府及立法會皆期望新《博彩法》能在今年6月賭牌批給屆滿前可通過,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上周五(3月4日)繼續審議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官員出席。議員關注法案內容,十名非二常會議員列席會議與政府人員討論。當日二常會主要討論法案文本中頭三條。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向傳媒匯報會議內容指出,法案建議若博企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安全,又或不具備適當資格,可被行政長官單方面解除經營批給且不獲補償。陳澤武稱,倘涉及國家或特區安全,由於司法程序漫長,希望以行政決定加快收回賭牌。
陳澤武引述會議內容指出,第一條「標的」中新增了經營娛樂場需要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如果違反法律,行政長官可撤銷其賭牌;而行政長官作出決定前,要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決定,亦要有說明理由,但不需要經司法程序。陳澤武引述政府意見指出,如果經司法程序,例如動用《國家安全法》去處理事件,則會進入一個較為漫長的司法程序。他指出,行政長官的決定「一定不能用太確定的概念」,是一個行政決定而非司法決定,又稱六大博企對國家安全的規定十分支持。
另外,二常會討論法案中第二條博彩中介及合作人的「定義」及第三條「娛樂場幸運博彩」。陳澤武指出,政府人員提到會有另一條法律更詳細規定博彩中介與合作人的關係,當中會細分「合作人」是屬於什麼工種,是「轉碼」還是「司機」等,會有另一條法律規定。
而二常會討論到第三條「娛樂場幸運博彩」,現時博彩種類共有24種,另有11種是經批示公布,合共有35種博彩種類。陳澤武指出,新法律規定,如承批公司有其他博彩種類,需經博監局建議,由經濟財政司司長作出批示,對此有委員擔心經博監局建議是否會增加新增博彩種類的難度。政府解釋則認為,這只是法例上字眼的問題,原意是更寬鬆申請,政府會就字眼上問題再作修改。
陳澤武指出,二常會望今個月或下個月中完成與政府討論,法案設「死線」,一定要在6月26日前上大會細則性審議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