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行凶時所使用的木棍。(治安警圖片)
為保障動物生命權益,澳門《動保法》2016年生效。然而,法例生效後依然有一些人無視法律,對弱小生命施以殘暴行為。治安警近日拘捕一名41歲本澳男子,懷疑他以木棍虐流浪幼貓,以虐待動物罪將其將交檢察院。而該男子被捕後竟然稱,自己因為心情欠佳施以暴力行為。
疑犯姓林,41歲本澳居民,報稱莊荷。案情指出,治安警於2月27日接獲一名經常在新橋區喂養流浪貓的熱心市民舉報,於某大廈的簷篷頂發現一個紙盒,盒中有一隻幼貓屍體,市民認為其死因有疑。警方接報後,利用街上的閉錄電視機及附近商店的監控系統,發現案中疑犯有可疑,於是在3月1日到疑犯所住的石街某大廈住所調查,並成功帶走疑犯。
警方指出,已將疑犯送交檢察院偵辦。(陳嘉俊攝)
疑犯被警方帶走後,承認犯案。他稱因案發那天心情不佳及有家庭壓力,故手持木掍到住所附近有流浪貓出沒的地方,攻擊流浪貓發洩情緒,途中襲擊一隻流浪幼貓致死。而據市政署法醫檢驗幼貓屍體,發現其身上有多處受到外力造成的外傷及骨折。涉案男子以往沒有虐貓紀錄。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