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獲細則性通過

來澳90日內旅客只可入住酒店
28/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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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認為當局應加强大廈業主和管理公司的聯絡機制,與大廈管理機關定期進行溝通,有效打擊非法旅館。(張庚睿攝)

張永春表示,雖然在疫情影響下,非法住宿的情況有所緩和,但他認為隨著經濟復蘇,日後不排除會有人冒著觸犯法律的風險去經營這些非法旅館。(張庚睿攝)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未來業主或租客把住宅單位出租予入境時獲准逗留期限不多於90日的旅客,視為非法提供住宿。換言之,短期入境旅客只可入住酒店。該法案下月起正式生效。

為了打擊和遏止在大廈住宅單位向公眾提供非法住宿的亂象,修改後的法案規定,住宅單位的業主或租客,若把住宅單位出租給逗留期限不多於90日的旅客,均視為非法提供住宿。而短期入境本澳的旅客只可入住酒店,若旅客與提供住宿者有親屬、工作、學習等關係,又或基於學術、宗教、慈善、體育或文化的活動而提住宿的情況不受法案限制。

議員林宇滔建議政府整合資源,能更有效地打擊非法經營的旅館。而現時大部分旅客允許的逗留期最多90日,只有香港一年、英國六個月及外僱不受該法規範,議員李良汪關注這兩類證件人參與經營非法旅館的數字。而旅遊局督察部門只有42位成員,他建議當局考慮增加人手;另外李良汪認為當局應加强大廈業主和管理公司的聯絡機制,與大廈管理機關定期進行溝通。

張永春回應表示,香港、英國的個案不多甚至沒有遇到過,參與經營非法旅館是持內地證件人士居多。而政府亦透過整合多年執法經驗,去完善有關法例,他指,法律只能盡量去完善,有需要時將透過議會進一步完善法律的漏洞。他又指,雖然在疫情影響下,非法住宿的情況有所緩和,但他相信,隨著經濟復蘇,日後不排除會有人冒著觸犯法律的風險去經營這些非法旅館。

張永春又指,政府會向業主、旅客、房地產中介做好宣傳工作,同時與大廈管理員溝通,加强監管,並持續跟進及檢討執法效果。關於法律的制定,若要達到目標,他認為必須要從源頭去掐減。同時强調澳門禁止經營民宿,當局會與網絡訂房平台溝通,不讓民宿上架,盡量完善制度。 (編輯:郭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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