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章程》行政法規草案,澳門理工學院3月1日起更名為澳門理工大學,原各高等學校更名為學院。
為落實「加強教青文體工作,完善人才引進制度」的施政方針,貫徹「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政策理念,特區政府將澳門理工學院更名為澳門理工大學,原各高等學校更名為學院,其中「藝術高等學校」改為「藝術及設計學院」,並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
澳門理工學院更名為澳門理工大學後,將持續推動高等教育創新發展,強化產學研成果轉化,及促進本澳高等教育朝市場化和高品質方向發展。末來澳門理工大學將因應澳門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結合現有計算機應用的學科優勢,逐步增設應用數學、人工智能及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等領域的理工類課程,同時加強語言方面的教研工作,助力澳門發揮好中葡平台的作用。(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