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善如】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7)日繼續審議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會議。多位委員關注訴訟程序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保密問題。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解釋指,法院辦事處人員有一套嚴謹制度,訴訟卷宗只有相關人員才有權限查閱,防止資料外洩。
黃顯輝會後表示,三常委員較為關注訴訟程序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保密問題,是否能確保訴訟當事人的資料不外洩。政府代表回應稱,法院辦事處人員有相關的嚴謹制度,訴訟卷宗只有相關人員才有權限查閱,確保不會讓沒有權限人士接觸,防止資料外洩。
黃顯輝又指,政府代表在會上強調關於訴訟程序的電子化,包括訴訟程序的原告、被告如何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予法院,法院是否能將收到的問題,以及如何透過電子的方式通知訴訟人。政府代表稱目前已了解到相關問題,關於如何作出通知,當局正在考用不同渠道作出通知,如透過廣播電台等方式,確保當事人知悉。黃顯輝指,不少委員認同政府做法,但政府沒有釋出具體時間表以及下一步安排。
黃顯輝稱,針對稅務方面的訴訟程序,在法案通過後,當事人可根據現時法案,提交稅務訴訟的文件及支付相關的費用。但稅務執行程序,不屬法律訴訟程序,當局表示仍需與經濟財政司研究進一步討論後才能決定是否適用。而有關送交訴訟文書電子平台的維護問題,當局表示,平台除了日常及緊急維護外,有關電子平台會以不間斷方式持續運作,但系統故障的情況除外。而維護前,會至少提前五日通知。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多位委員關注訴訟程序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是否存在保密問題。(郭善如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