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內地「微商教父」龔文祥因用個人微信收款,不僅補交45%的個稅,還被罰到破產。近日又有網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四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微信和支付寶15日均回應稱,以上說法為謠言。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體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台會在用戶升級前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2021年10月,中國央行發布通知,對收款條碼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也納入管理,並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當時有消息稱,「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一度登上微博熱搜。同年11月27日,央行回應指該說法是誤讀,又指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不影響消費者體驗。
對於近四年數據將被追查,微信及支付寶回應稱係謠言。(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