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明日繼續審議法案。(梁佩茵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6)日繼續審議「新博彩法」,法案中提及承批公司必須在批給期間保持其財力且須接受政府為此目的訂定的持續性監察,同時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澳門元50億元,若承批公司其資本不足50億澳門元,將不得營運。三常會主席陳澤武稱,有勞工界議員關注其勞動債權的保障,若未來有博企未能取得賭牌繼續營運,政府會有何措施保障相關員工的權益。
「新博彩法」草案中建議承批公司的的資本金額由二億調升至50億澳門元,陳澤武會後表示,有委員提到現時一些大企業及中介等都「出唔到糧」,破產基金亦申請需時,假設未來有博企無法繼續經營賭場,政府會有何做法及措施保障受影響的員工。現時六大博企只有澳博及美高梅設有勞動債權基金,若有承批公司不能繼續經營,委員關注是否有足夠財力遺散員工等措施。
法案亦建議承批公司應承擔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委員關注當中要如何衡量博企需達到的社會責任,會否設有指標等具體要求,以及釐清是競投合同或批級合同的要求,冀政府說明。法案中提到承批公司必須在其擁有不動產所有權的地方經營幸運博彩,陳澤武稱,繼續有委員提及「衛星賭場」等問題,相關意見已收集,待日後政府列席時會詳細討論。
另外,法案亦就承批公司的上市股份流通量作出限制,承批公司及其控權股東的公司上市流通股比例至最多30%;承批公司及承批公司為控權股東的公司,必須取得行政長官許可後方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如直接或間接持有承批公司5%股份或以上的股東在證券交易所買賣,承批公司須儘快通知博彩監察協調局等。 (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