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時一唔注意分分鐘犯法你都唔知

律師派福利指出多項直播潛在犯罪問題
15/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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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派福利指出多項直播潛在犯罪問題
律師派福利指出多項直播潛在犯罪問題
律師派福利指出多項直播潛在犯罪問題

何金明指,網絡直播更可能構成肖像、誹謗或侮辱等罪行,需視乎每個個案而定。(資料圖片)

梁孫旭稱,隨著科技發展未來將有更多人士從事網絡直播行業,冀當局未來能多舉辦相關行業講座,該業者能更清楚行業可能觸犯的法律。(資料圖片)

就檢察院公布一宗一名内地男子涉嫌於網上公開直播他人個人資料,致使一名本澳女子連日遭受電話滋擾,經警方調查後,最終該內地男子被截獲且被控以「侵入私人生活」罪,並已移送檢察院偵辦。律師指,網絡直播更可能構成肖像、誹謗或侮辱等罪行,需視乎每個個案而定。議員亦指,隨著科技發展未來將有更多人士從事網絡直播行業,冀當局未來能多舉辦相關行業講座,該業者能更清楚行業可能觸犯的法律。

就此案件,律師何金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如網絡直播主在直播中未經他人同意下公開他人身份資料,就必定觸犯「侵入私人生活」罪,有關犯罪可判處兩年徒刑或最高可科240日罰金;如透過社會傳播媒介作出該等行為,刑罰的最低及最高限度均提高三分之一。他又指,如在直播中未經他人同意下同時公開第三者的照片,還會涉及肖像的問題;若直播過中的表述帶有主觀或貶義的語句,這亦可能構成誹謗或侮辱罪行。當然這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每個個案再進行獨立分析。

就上述案件,議員梁孫旭受訪時表示,其實無論是否從事網絡直播行業,都不應在網上透露他人身份資料或私人生活情況,這是有可能能觸犯相關私隱條例,需承受相關的處罰;再且如在相關網上平台上向他人作出攻擊或侮辱等行為,這或會涉及欺凌、甚至是誹謗等的罪行,而這就並非侵犯私隱行為般簡單,而是會有可能觸犯其他涉及刑事的罪行。他又指,從事直播行業的人士更需注意直播過程中會否涉及知識產權等的問題。

梁孫旭稱,隨著科技發展相信未來將有更多人從事網絡直播行業,冀當局有關部門能舉辦更多有關網絡直播行業的講座,讓該業者能更加了解相關法律,從而令他們避免觸犯有關法律或傷害到他人。他又指,當然目前本澳沒有針對網絡直播行業有相關的法律,但就規管私隱、誹謗或是侮辱等都有本澳目前都有相應的法律規範。 (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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