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間博企的「賭牌」(博彩經營批給期)將於今年6月26日屆滿,但決定未來「賭牌」數量及年限的《修改第16/2001号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以下簡稱新《博彩法》草案),昨(14)日首次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作細則性審議。會上有較多委員關注「衛星賭場」的問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會否修改「衛星賭場」的規定主要看政府取態。他又預料,新《博彩法》草案可於賭牌期滿前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右)預料,新《博彩法》草案可於賭牌期滿前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梁佩茵攝)
新「博彩法」備受社會關注,多名非委員會的議員亦有列席旁聽。(梁佩茵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細則性審議新《博彩法》草案。由於法案備受社會關注,所以除委員會成員外,另有七名議員旁聽。陳澤武會後表示,多名議員包括梁安琪、鄭安庭及高天賜都對「衛星賭場」的去留問題表示憂慮,認為一旦有「衛星賭場」結業會導致大量人士失業。
被問到有關「衛星賭場」的爭議較大,而且牽連甚廣,是否有需要作公開諮詢收集意見?陳澤武回應指,政府早前已就有關修改《博彩法》向不同團體作公開諮詢收集意見,同時因時間緊逼,不會再舉行諮詢會。他又指,雖然政府在公開諮詢前未有提出有關「衛星賭場」的規定,不過任何市民現階段都可以向立法會表達意見,傳媒上也有反映不同聲音,議員有意見亦會向政府提出,但會否更改條文內容,主要還是看政府取態,若對最終文本的條文不同意,議員可在大會上投票時投反對票。
陳澤武又解釋,事實上有關「衛星賭場」的規定不是新內容,20年前的各承批合同均有訂明娛樂場必須設在屬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現時本澳有20間「衛星賭場」,大多未屬承批公司物業內。因此新《博彩法》建議,給予三年過渡期處理業權問題,即「衛星賭場」可做分層登記讓承批公司購入,直至合同期屆滿再歸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