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總規只為「交功課」

議員斥不全面 日後或成絆腳石
14/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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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斥不全面 日後或成絆腳石
議員斥不全面 日後或成絆腳石

根據《城市規劃法》和《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特區政府已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並於今(14)日刊登於公報,將於明(15)日起生效。而在當中第八條的城市結構布局方面內容,有劃定建設三個區域合作樞紐,包括關閘口岸及青茂口岸區域合作樞紐、十字門區域合作樞紐和路氹城橫琴區域合作樞紐。但究竟日後的功能為何?有議員認為其實總規中目前有不少專項規劃是仍未方向和內容,又形容總規的出台只為「交功課」,促當局日後需周詳考慮如何就專項規劃的制定配合總規發展,充分聽取社會意見。

就總規劃定的三個區域合作樞紐,議員林宇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就當中提及到的三個樞紐,據悉當時在公開諮詢時亦有不少專業人士給出過意見;但其實連同包括第八條中提到其他的功能軸帶等,都只是「只見其名,不見其實」,即是究竟當局日後會如何落實,根本就無從得知。但他又指,當然並不能就此斷言當局「做唔到」,要知道在整個城市總體規劃中,其實當中還包含不少專項規劃,就如上述提到的區域合作樞紐和功能軸帶等,都可歸類為專項規劃;但究竟現時政府對於這些專項規劃有何方向或內容,當局到目前為止其實都沒有實際交代。他坦言,現時政府只是提出一個願境方向,但要如何落實根本「無人答到」。

林宇滔續指,未來政府必須要就總體規劃中到底有多少專項規劃會落實進行公開交代,而這些專項規劃制定的過程中如何配合總體規劃,且過程中如何聆聽社會意見、與社會進行互動,這都是需要當局周詳考慮和及時「亡羊補牢」;否則只會令整個總規為社會帶來的效益降低。林宇滔直言,現時感覺出台的這份總體規劃就只是回應了法律的基本要求,簡單來說就即是「交功課」,但這份功課似乎做得未夠全面,導致現時仍有不少細節要如何落實是仍未有方向;他坦言,這情況肯定是不理想的,甚至或會成為日後總規發展的絆腳石。 (編輯:陳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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