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網報道,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門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0,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0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隨後,「個人存取現金超50,000元需登記資金來源」登上微博熱搜,引發關注。
為何要出台這樣的辦法?
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中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
在《辦法》出台的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11部門宣布,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河北個人存取款十萬元以上,深圳個人存取款20萬元以上,浙江個人存取款30萬元以上要登記。試點期限為兩年。種種跡象顯示,內地反洗錢力度在升級。
3月起,內地現金存取將迎來新規定。(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