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莊荷工作時偷逾16萬籌碼解財困

司警待其再次作案直接「人贓並獲」
09/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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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待其再次作案直接「人贓並獲」
司警待其再次作案直接「人贓並獲」

一名本地男莊荷受財困,借用其職位便利,工作期間先後18次盜取百家樂枱上場的籌碼,再轉交場外的妻子,由她入場再把籌碼兌換成現金,娛樂場其後發現於是報警求助,聲稱共損失161,000港元。

疑犯姓黃,45歲,任職路氹某娛樂場莊荷8年;其妻子姓馮,51歲,報稱電器銷售員,均為本澳居民。

司警表示,案情顯示,在1月27日黃姓疑犯任職的娛樂場所透過監控部向司警作出檢舉,發現他由2021年12月底至今年1月中,先後18次在當值的百家樂枱上盜取籌碼,每次盜取一個價值1,000或10,000元港元籌碼,同時發現黃姓疑犯在今年1月3日在下班後,把盜竊所得的籌碼交給場外一名女子,再由該名女子把籌碼兌換成現金。該博企稱共損失161,000港元。司警得知黃姓疑犯會在2月8日到娛樂場工作,亦發現他再次作案,其後上前截查。

司警指截查發現,黃姓疑犯的掌心上以透明膠紙貼上一個10,000港元籌碼,進行盜竊行為,及後在他的員工儲物櫃內亦發現作案工具。此外,警方亦鎖定其妻子為犯案同伴,在新橋區的住所截獲帶回警局調查,經調查後黃姓疑犯承認犯案,他稱由於財困,利用莊荷身份的便利,在百家樂枱以手心藏匿偷取的籌碼,並要求妻子把籌碼協助兌換成港幣現金。而馮姓疑犯否認知悉籌碼是盜取所得來,聲稱只是協助其丈夫兌換。司警在2月7日以「工務上的侵佔」罪控告二人,已移交檢察院偵辦。(編輯:鄧穎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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