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早前公布,去(2021)年共671隻流浪貓狗被領養及領回,約佔總數八成二,較《動物保護法》生效前不足一半有顯著升幅。同時,市政署表示,將採取捕捉、絕育、開放領養的「TNA模式」,以降低動物流浪在外遭受疾病及環境不利因素的風險,最終達至減少流浪動物數量。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理事會主席劉佩珍接受本報採訪時稱,儘管流浪貓狗被領養的數字大幅上升,但其實主要是被動保團體領養,而非個人,她又坦言,近年經濟不景氣導致動保團體的負擔愈來愈重。相比於市政署現時採用的「TNA模式」,劉佩珍更希望當局採用誘捕、絕育、放回原地的「TNR模式」,她指出,本澳多數動保團體仍然期望澳門能實行「TNR模式」,但市政署多年來一直以不同理由拒絕,動保團體難免感到氣餒。
劉佩珍表示,市政署以往規定未做絕育手術的貓狗不能領養,雄性狗一般五個月大才能絕育,雌性則需要九個月大,而幼兒期的貓犬始終較受歡迎,因此上述方式可能減低人們領養意欲。市政署大概從去(2021)年開始採用「TNA模式」,若市民能有相關的動保團體作出擔保,則可以在未絕育時便可領養,對領養動物率有一定幫助。但她提到,雖然市署公布的領養數字不俗,不過當中很大部分其實是由動保團體領養。
促對流浪貓試行「TNR模式」
劉佩珍認為,「TNA模式」的效果有限,因為領養人數始終追不上流浪動物的數量,而且很多動物是由動保團體領養,近兩年經濟不景,不少動保團體負擔加重,未必有條件再收養更多被遺棄動物。而「TNR模式」則能讓流浪動物繼續生存下去,將牠們絕育後放回原來的地方即可。她又指,近年來動保團體向市政署反映希望推行「TNR模式」,但市政署一直以澳門未有條件落實而拒絕執行,不少動保團體對此難免感到氣餒。她又指,若市政署認為流浪狗較難實行,可先對流浪貓試行,實行的地方亦不需要太大,還可打造成旅遊景點,不明白市政署為何遲遲未推行。
對於市政署指去年在本澳各公園清理逾五噸飼料殘渣,劉佩珍稱,一直有向市署建議對有關義工作出培訓指引,規定受培訓義工才能餵食流浪貓狗,對非義工的市民餵食作出處罰,避免影響環境衛生。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理事會主席劉佩珍促請市政署推行「TNR模式」,讓更多流浪動物繼續生存下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