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昨(8)日公布,拱北海關副關長熊振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文中提及,熊振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說情打招呼;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海關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熊振國自2013年起擔任拱北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文章直斥,熊振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關總署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熊振國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熊振國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拱北海關黨委委員、副關長熊振國涉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被「雙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