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善如】一名「外賣仔」酒後借用友人電單車駛上行人路撞傷女途人,要求「私了」遭拒後「借尿遁」不顧而去,相隔約十小時後到警局自首。警方以「逃避責任」罪對其作出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嫌犯姓陳男子,27歲,澳門居民,報稱外賣員;事主為女性,本澳居民。事發於2月1日早上約7時,治安警接報於湧河新街附近發生一宗電單車撞途人交通意外,警員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女子以及一輛電單車倒在地上。據女事主陳述,案發時她走在行人路上,突然被一輛電單車撞倒,事後嫌犯要求「私了」,事主拒絕,嫌犯便聲稱尿急,從而「借尿遁」棄車而逃。
治安警展開調查,確定車主身份後傳召至警局調查。電單車車主指出,當日凌晨與嫌犯在湧河新街某食店宵夜,清晨時分將電單車借給嫌犯,隨後便發生意外。嫌犯於同日下午5時到警局自首,經酒精測試錄得酒精含量為0.38克,警方以「逃避責任」、「違規在行人路駕駛」罪對其作出起訴,並移交檢院跟進。
治安警發言人(右)表示,棄跑的嫌犯陳某在事發十小時後到警局自首。(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