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善如】一名內地男子日前透過微信聯繫曾經多次合作的換錢黨,雙方經協商以220萬港元兌換180萬4,000元人民幣。對方安排一名李姓男子(男嫌犯)於約定地點與內地男事主交收款項,男嫌犯接收款項後隨即失聯;男事主則於1月29日到司警局報案求助。司警於1月31日上午在關閘截獲嫌犯夫妻二人,並於二人身上及其住所搜出相關款項,兩名嫌犯拒絕合作,否認犯罪。
兩名本澳嫌犯均姓李,為夫妻關係,丈夫53歲,妻子50歲,職業均是賭場莊荷,任職約八年,犯案期間為休班狀態;被害人為男性,內地居民。案情顯示,男事主報稱日前在澳門台山區某銀行兌換工程款支票,合共220萬港元現金,後透過微信聯繫曾經多次合作的換錢黨,雙方經過協商後以220萬港元兌換180萬4,000元人民幣。由於該名換錢黨身處內地,因此安排案中男嫌犯於澳門收取港元現金。雙方約定交收現金時,男嫌犯會手持一張特定號碼的鈔票,用作辯認身份。
1月28日下午5時15分,男事主前往關閘指定地點進行交易,男嫌犯則獨自一人前往約定地點,並向被害人展示一張20港元的鈔票,被害人發現相關鈔票號碼與原本約定的鈔票編號不一致,男事主即時用微信聯絡該名換錢黨,在得到對方的確認後便將220萬港元交給對方,男嫌犯收到款項後便離開現場。過了幾個小時,男事主按照約定前往珠海拱北某酒店等待收取款項,結果對方卻遲遲未出現,多次聯絡無果,於是在1月29日來澳報警求助。
司警接獲隨即展開調查,憑「天眼」錄像鎖定嫌犯行蹤,於1月31日上午於關閘截獲嫌犯夫妻,並在兩人身上搜獲合共81萬2,000元港元現金;調查期間,兩名嫌犯拒絕合作,否認犯罪。隨後司警到兩名嫌犯於關閘的住所搜查,分別搜出125萬4,000港元與7,100元人民幣現金,合共搜獲206.6萬港元與7,100元人民幣現金。其後經被害人指認,確定男嫌犯為涉案嫌犯,監控錄像亦清楚顯示出男嫌犯收取現金的過程,同時司警在女嫌犯身上搜獲當時用作確認身份的20港元鈔票。案件於2月2日移交檢察院。
司警昨日公布一宗涉及換錢黨的詐騙案,涉案金額逾220萬元。(郭善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