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勵駿稱,譚惠珠辭職後,董事會僅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符合上市規則所要求必須至少擁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資料圖片)
澳門勵駿昨(4日)晚在港交所公告,全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辭任澳門勵駿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已於2022年2月3日已生效,譚惠珠也不再擔任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的成員。
澳門勵駿稱,譚惠珠辭職後,董事會僅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符合上市規則所要求必須至少擁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另外,提名委員會必須由大多數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另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紅欣已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主席以替代譚惠珠。
澳門勵駿稱,譚惠珠因個人原因請辭。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物色合適的人選填補空缺,並無論如何在2月3日起三個月內滿足上述規定。(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