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提及,除了供應房屋數量,房屋戶型亦值得政府深入考量。(資料圖)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日前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指出2030年社、經屋供應量大於或基本達到供需差額預測數,社屋供應量充足。議員李靜儀受訪時表示,報告內評估公屋申請人數、以及興建數量等,相信未來市場供應上可滿足居民住屋需求,但建議日後政府應根據對於住屋戶型、大小等進一步調節,同時未來可跟進報告內容的建議,包括完善法規、制度等。
報告預測未來社屋可提供6,150個社屋單位;經屋數則為23,950個。議員李靜儀稱,土地資源增加後清晰了整個房屋計劃上構想,有一定的興建目標,且每年有一定數量的社、經屋供應,相信可給予居民一定信心及預期。她又補充,同意報告內提及本澳房屋市場受外圍經濟等因素變數較大,不排除房屋發展的預估或有變動。
李靜儀續指,報告中參考過去申請公屋數量、輪候時間等,可得悉日後趨勢變化,但長者公寓、夾心房屋尚未立法,以長者公寓為例,初步建議持有唐樓物業的長者有資格租住,但實際需求仍需根據租金、准入條件等方可得知大概有多少長者申請;至於夾屋方面仍未有明確准入條件,包括收入群體、是否曾經申請公屋等具體對象要求,相信有一定的變數。
李靜儀又提及,除了供應房屋數量,房屋戶型亦值得政府深入考量,過去積極鼓勵居民優生多育、與長者、家人同住,而根據去年經屋申請中看出,二人以上的家團申請佔比較高;再者,個人申請的青年人大部分有發展家庭的打算,李靜儀稱,按照法律規定,一人家團只可申請T1戶型,即使日後生兒育女,亦不能換樓或再申請,因此她建議在土地供應量穩定的情況下,政府可調節公共房屋的規定,能放寬申請公屋的准入條件,並讓個人申請者按需要,有機會申請T2單位,或提出樓換樓的規定,以滿足其將來家庭發展的需求。李靜儀續指,日後公屋興建是有需要維持T2、T3戶型發展方向。
李靜儀稱,過去收到不同居民的反映,指出疫情下不少居民收入大減,部分申請者未符合公屋申請的上限或下限要求,同時未能負擔私樓價格;或過去戶型錯配等不同個案,她稱,報告上是給予社會大眾一個預期目標,但當中仍有不少細節及規定需要優化。(編輯:鍾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