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指上月接到一名內地男外僱報案,報稱被一名何姓香港女子以「優惠價」購買名牌手機為由騙去金錢,合共損失53,700澳門元。
案情指,在去年年底男事主經朋友介紹認識女疑犯,她聲稱有能力以「優惠價」出售名牌手機,每一部可比市價便宜1,500澳門元,事主誤信入局,先後將53,700澳門元轉給疑犯用作訂購七部名牌手機,疑犯收款後承諾幾天後就可交收,但其後一直借故拖延最終失去聯絡。
直至1月27日,疑犯因另一宗涉及詐騙案前往治安警報到時被警員認出,再轉交至司警「接手」。她拒絕犯案,稱確實有能力在賭場透過賭客收取平價名牌手機,但現時因受疫情影響沒辦法收購,所以沒法「交貨」,又指因遺失手機沒法與事主進行聯絡。經調查後發現,聲稱已遺失的手機一直在她身上,亦沒法說出任何能訂購名牌手機的渠道,而相關的款項已用作日常生活中,有跡象顯示其犯案意圖,司警以巨額詐騙落案控訴並移交檢察院。 (編輯:鄧穎莊)